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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召开

信息来源: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:2016-10-28 09:18 【字体: 视力保护色:

  昨天下午,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,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有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、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等事项。会议强调,要迅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、更实的作风,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全力办好教育、医疗等民生事业,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,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市民群众。

  据悉,此次会议原则通过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,将完善义务教育“两免一补”政策,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;优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政策,提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;巩固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,巩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。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,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用于免除学杂费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:普通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,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;统一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的补助标准为:小学每生每年340元,初中每生每年534元。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,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,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、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;提高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为:小学每生每年5200元、初中每生每年6800元、普通高中每生每年7000元(不含教育收费返还)。

  会议强调,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,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相关要求,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,促进教育公平、提高教育质量,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,不断提高我市人口素质,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。

  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精神,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完善城市功能,提升城市发展质量,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新一版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》,并修改了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》,在强化规划引领、探索重点更新单元开发、简化城市更新地价体系、加大公共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政策举措。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暂行措施》和《更新办法》,要求坚持问题导向,按照有利于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、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加快推进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配套的原则修改并执行,全面落实“十三五”期间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目标。

 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深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(2016-2025年)》,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的绿色福利,助力深圳实现更有质量、更有效益、更可持续的发展。

 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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